一级建造师成绩管理:
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,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;符合免试条件,参加2个科目(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)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。
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一般在考试结束2~3个月后陆续公布,届时请关注各省的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成绩查询栏目即可,亦可关注网校一级建造师频道成绩查询栏目信息。
一级建造师合格标准:
一级建造师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一般为其总分的60%,2014年市政实务合格标准降分。
2015年一级建造师合格标准为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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